2024年6月8日,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峰岹科技”)发布公告,2024年6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峰岧上海”)增资人民币1.3亿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其余部分以自有资金增资。
峰岹科技表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峰岧上海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和峰岧上海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