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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9月1日起全面实施“多证合一”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223  发布时间:2017-08-30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安徽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从今年9月1日起,安徽省在“五证合一”和“两证整合”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将涉及企业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据了解,“多证合一”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登记机关将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不再另行办理被整合的证照事项。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按照“五证合一”模式登记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登记信息共享给相关部门即可。如果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收缴被整合的证照。

为全面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安徽省还将实现全区域、全业务、全类型网上办理,实现涉企证照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凡是登记机关已经采集的企业基本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个人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

“多证合一”改革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等要对“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予以互认和应用,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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