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1日,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大力德”)发布公告,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含27,000万元)用于建设“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据披露,“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额为20,405.23万元,募集资金20,000万元,并使用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部分厂房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计划用于建设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规划产品包括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在内的一体化智能执行单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形成约30万台精密减速器、18万台伺服电机及30万台驱动器的生产能力,并根据市场需求,组合成个性化的智能执行单元形成销售。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大力德。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总投资额为3,194.00万元,募集资金3,000万元,计划在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内的厂房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效益将在未来体现在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所产生的经济效益。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大力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大幅提升公司智能执行单元的产能,有利于公司抢占市场先机,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市场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公司智能执行单元的技术水平及生产规模,同时通过跟进市场最新需求,契合智能制造及核心基础零部件行业未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持和巩固公司在核心基础零部件行业的市场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