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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自荐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第九届会员代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241  发布时间:2023-02-13


中电元协(2023)秘字第001


关于推荐、自荐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第会员代表的通知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各分会秘书处及会员单位:


 根据民政部有关要求我协会2023年将进行第九届理事会换届选举。按照我协会2021年9月27日在青岛召开“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8届第8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换届方案》、《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推荐自荐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第九届会员代表,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员代表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勤勉尽职,诚信自律,企业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3.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拥护本团体《章程》,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义务积极关注、支持、参与协会工作及活动,维护本团体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7.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二)会员代表基本要求及相关说明:

1.会员代表所在单位为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登记在册的会员单位;

2.会员代表熟悉本行业情况,平常积极参加协会活动、支持协会工作,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协会会员代表与普通会员会费相同;

3.会员代表充分考虑专业和地域分布,不受所有制和企业规模的限制,坚持广泛性、代表性、自愿性原则;

4.协会理事由会员代表中选举产生每个会员单位可推荐一位会员代表

5.其他应当满足的有关要求。

(三)在推荐、自荐会员代表的基础上,协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和有关方面协商,确定第九届会员代表名单。

(四)填报材料:

    1.请各会员单位按照附件填写协会第九届会员代表登记表,去年已填写过相关登记表的单位此次不用再填写;

2.第九届会员代表登记表填报截止日期为2023310登记表word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协会秘书处邮箱:ceca2@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3号中础大厦B座710室

联系人:娄龙  13718884242   

 

  附件: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第九届会员代表登记表.docx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秘书处

                                          20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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