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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五批中国电子元件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215  发布时间:2021-08-06

中电元协2021 017


 

关于开展第十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0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中国电子元件行业的诚信建设,推动行业自律,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元协”)决定在全行业内开展“第十五批中国电子元件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中电元协将继续致力于推进建立中国电子元件行业企业信用档案工作,开展信用服务,促进电子元件上下游行业评价结果互认,实现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上下游共享,帮助企业规避信用交易风险。同时将企业的信用等级作为获得国家和地方重大专项扶持以及行业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全面推动中国电子元件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通过评价工作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我协会将在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元协官网、《元协简报》及其他相关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推广信用评价结果,使诚信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社会知名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3. 企业从事电阻电位器、电容器、电子变压器、磁性材料元件、磁感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频率元器件、控制继电器、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电接插元件、微特电机与组件、电声器件、光电线缆、光通信器件、电子防护元器件、印制电路板、电子结构件等电子元器件及其专用材料的生产制造业务,且此部分业务营业额占其营业收入总额的50%以上;

4. 企业成立已满3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二、信用评价等级计分标准

信用评价等级计分标准

等级

计分标准

等级

计分标准

AAA

[80,100]

B

[40,60)

AA

[70,80)

C

[0,40)

A

[60,70)


 

三、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信用要素包括基础信用能力、经营能力、管理能力、财务实力信用记录行业协会评价个方面,一、二级指标及权重如下表所示。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一级指标名称

权重

二级指标名称

一级指标名称

权重

二级指标名称

基础信用能力

10%

企业基础情况



成长能力

法人代表素质

现金流能力

股东情况

审计报告完整度

经营能力

20%

经营业绩

信用记录

19%

工商信用

品牌建设

海关信用

技术与研发能力

税务信用

生产状况

质检情况

管理能力

20%

人力资源管理

银行信贷(贷款信用等级)

信用管理

质量管理

公益行为和社会荣誉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

法律诉讼

应收帐款管理

不良信用记录

信息化管理

行业协会评价

6%

加入协会时间

财务实力

25%

财务管理制度

会员最高级别

偿债能力

参加协会活动

获利能力

会费缴纳

运营效率

在同行业中的地位和行业影响力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1. 报名

自即日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填写《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用评价申报意向书》(详见附件1),直接向中电元协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报名。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接受企业报名后,信办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企业,企业同时将有关费用汇至中电元协指定的第三方信用等级评价机构账户。收到款项后,信办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向企业发送《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申报书》等相关材料,企业须按要求填写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后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两份寄送至中电元协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dongfang@ic-ceca.org.cn

2. 初评

收到相关材料后,中电元协将委托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对申报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审。

3. 公示

评价的初评结果在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www.bcp12312.org.cn)、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www.cocktailskincare.com《元协简报》等媒体上同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到中电元协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中电元协将对反映突出的问题做核实并出答复及处理意见。

4. 评价结果备案

中电元协将在确定最终评价结果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样本报送全国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5. 结果发布、颁发牌匾和证书

对于获得企业信用等级的企业,将由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等官方媒体以及中电元协网站、元协简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并由中电元协向企业颁发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企业信用评价XXX级信用企业”的牌匾和证书。

6. 评价结果宣传和应用

(1)公布在协会官方网站、官方媒体及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等权威平台。

(2)信用等级标识和标志可展示在参评企业网站及企业宣传资料上。

(3)行业高端会议宣传及其他各项拓展传播等。

(4)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将被赋予唯一的信用二维码,通过移动终端可随时随地查

询企业在商务信用企业数据库中的信用信息。

(5)授信企业的信用等级可在项目招投标中使用。

6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将在行业扶持项目上优先推荐信用等级A级以上的企业。

7. 复评

根据“企业信用等级三年有效,每年复评”的有关规定,企业信用评价自生效之日起计算,每年度可参与复评1次,企业须于每年度到期日前1个月向协会提交相关资料。复评费用为每年叁仟元(¥3000元)。

有效期满后企业要继续参加电子元件行业信用等级评价者,需重新申报。

8. 时间安排

第十批企业信用评价申报截止日期:20211031日。

五、有关费用

1. 收费标准:2020年营业收入在壹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企业,信用评价费用为壹万元(¥10000元);2020年营业收入在壹亿元人民币以下的企业,信用评价费用为捌仟元(¥8000元);

2.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指定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为2021年中国电子元件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评价费用由参评企业直接支付到评价机构如下账户:

账号名称: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

账号:0200 0590 0902 4511 825

(请在汇款单位附言处务必注明电子元件信用评价”,汇款后请回传汇款底单)

3. 该评审费用于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服务费、专家评审费、证牌制作费、邮寄费等。根据公示反馈的意见,如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为三人现场核查组),由申报企业承担。

六、联系方式: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

 址:北京市石景山路23中础大厦B710

邮 编:100049

联系人董芳,娄龙

  话:010-68638969,13581501127(同微信)

 真:010-68637639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20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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